日前,有考生咨询福建省人民政府,个人已注册同专业的一级和二级建造师证,是否有规定一个专业只能注册一个等级的建造师。回复如下:
按建设部规定,取得相同专业一、二级建造师资格人员只能申请其中一个师种的初始注册,如专业不同,可同时申请。对已注册二级,后又取得一级相同专业资格,须首先注销二级建造师方可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对已同时取得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专业相同的注册人员,须注销二级的注册。如二级另有其他专业资格,在注销后可申请重新注册,但仅限与一级不同的专业。二级建造师申请初始、重新注册时,只要资格证书上该申请专业的签发日期超过注册之日三年时间的,均需提供继续教育学时,其中主项120学时,增项6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