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换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各科研单位、设计单位、高等院校:
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第一届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任期将届满,为更好的发挥行业专家对我省消防技术的支撑作用,经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研究,现拟开展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换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消防技术事业。
(二)熟悉消防技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等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且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10项大型以上消防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或审查验收工作(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优先考虑)。在高校和科研单位工作的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能够胜任消防技术相关工作。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特邀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能够按时参加专家委员会组织的各项工作。
对业务能力特别突出、实践经验特别丰富、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二、申报资料
(一)《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推荐表》(附件1)。
(二)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扫描原件及复印件。
(三)从事消防专业工作、重点项目相关证明文件资料(证书、著作、聘书、业绩证明等)。
三、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推荐表》(附件1)。
(二)将推荐表、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2月2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三)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后公布专家委员会名单,专家委员会履行职责。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社团、企业等积极推荐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专家,按推荐条件严格把关、核实资料,人数不限。
(二)第一届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详见附件2)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需报送本人任期内工作情况。
联系电话:0871—64329901。
邮箱:908044113@qq.com。
附件:请访问官方原文链接查看
1: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推荐表.doc
2:云南省第一届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名单.doc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2日